经过验证的成熟司法管辖区。RAK国际公司中心提供阿联酋最具成本效益的离岸公司架构——被全球家族办公室、基金结构、控股公司及特殊目的载体(SPV)广泛采用。
RAK国际公司中心(RAK ICC)是阿联酋框架内首选的离岸司法管辖区——符合FATF标准、获得国际认可,并依据英国普通法原则运作。与大陆或自贸区公司不同,RAK ICC公司无需设立实体办公室或雇用本地员工。
RAK ICC被广泛用于国际控股架构、资产保护工具、投资持股、基金结构、家族财富整合及SPV安排。注册费用远低于DIFC或ADGM同类产品,使RAK ICC成为无需监管牌照的架构首选。
Marensa Advisory已协助设立数百家RAK ICC实体,并就架构设计、股本、受益所有权合规及AML义务向客户提供专业建议——确保您的离岸公司从第一天起就构建正确。
开始您的RAK ICC注册高净值人士及家族办公室客户使用RAK ICC IBC持有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投资、房地产及运营公司股权——配合清晰的受益所有权文件及年度秘书合规。
RAK ICC被用作基金载体或普通合伙人实体,适用于基金管理人已在其他地方取得牌照(毛里求斯FSC、ADGM或DFSA)的架构。RAK ICC实体位于投资组合上方,无需自身持有金融服务牌照。
RAK ICC IBC常被用作合资SPV,各方按经济利益比例持股。英国普通法治理体系、低成本及快速注册使其成为跨境合资项目的首选架构。
RAK ICC基金会日益成为阿联酋财富传承的首选工具——提供跨代资产转移的法律架构,避免了英国法信托的文化复杂性及DIFC遗嘱的高昂成本。
运营公司将知识产权转让给RAK ICC控股实体,后者再将知识产权许可回运营子公司。广泛用于科技、媒体及特许经营架构,实现知识产权所有权的集中整合。
RAK ICC IBC被加密项目、代币发行方及数字资产企业用作离岸实体,与另行持牌的VASP实体并列——在不产生监管冲突的前提下提供架构灵活性。
RAK ICC IBC属于离岸实体,未取得独立的阿联酋贸易牌照,不得直接在阿联酋大陆或自贸区内开展业务。但可持有阿联酋实体的股份、持有阿联酋境外的房地产,以及在国际范围内开展业务。
RAK ICC实体通常须缴纳2023年引入的阿联酋企业所得税。但持有投资的合格离岸架构可能受益于参股免税或其他税收优惠。我们在架构审查时提供阿联酋企业所得税敞口评估——这是需要尽早获得建议的重要领域。
对于无需金融服务牌照的纯控股/离岸架构,RAK ICC的注册速度更快、费用更低。DIFC和ADGM提供受监管的金融服务牌照、成熟的法院体系,以及对金融服务机构更强的交易对手认可度——但成本显著更高。最终选择取决于您的监管需求及客户群体。
RAK ICC公司须维持年度注册代理、提交年度报告、维护受益所有权登记册(符合阿联酋AML要求),并缴纳年度续期费用。未持有金融服务牌照的IBC无强制审计财务报表要求,可大幅降低持续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