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推出专项家族办公室激励措施,包括《税务条例》第20AM条税务豁免,使其成为与新加坡比肩的亚洲顶级家族办公室目的地。
凭借毗邻中国内地财富、深厚的金融市场及普通法法律体系,香港历来是领先的家族办公室选址地。2023年推出的《税务条例》第20AM条,为符合条件的家族自有投资控股工具(FIHV)提供正式税务激励,进一步强化了香港在家族办公室领域的竞争优势。
Marensa Advisory为超高净值家族及多家族办公室运营商提供香港家族办公室设立、投资控股工具架构及第20AM条税务豁免申请咨询服务。
咨询香港家族办公室架构香港家族办公室架构设计需在税务豁免资格要求与家族投资目标及治理偏好之间取得平衡。
香港家族办公室架构需要深入理解第20AM条豁免资格要求,并充分把握家族的投资目标与治理需求。
Marensa Advisory将香港家族办公室架构纳入跨境财富规划体系,涵盖阿联酋、新加坡、毛里求斯、开曼及香港各司法管辖区,提供一体化专业建议。
开启对话申请第20AM条税务豁免,FIHV须持有不少于2.4亿港元的管理资产。规模较小的家族办公室仍可在香港设立,但可能不符合税务豁免资格。
两者均为符合条件的单一家族办公室架构提供税务豁免。香港要求最低管理资产2.4亿港元;新加坡13O要求最低1,000万新加坡元。新加坡计划更为成熟并附带经济承诺要求。香港方案相对较新,但毗邻中国内地是其独特优势。
专为单一家族自有账户管理资产的家族办公室,通常无需取得SFC第9类授权。一旦管理第三方资产——包括核心家族以外成员的资产——则可能触发SFC牌照要求。
可以。许多中东家族在保留阿联酋架构的同时,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以把握亚洲尤其是中国内地的投资机遇。横跨阿联酋与香港的跨境家族办公室架构日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