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牌照 ·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管理人牌照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BVI FSC)依据《2010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SIBA)向投资管理人及顾问颁发牌照——授权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展受监管的投资管理业务。

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管理人BVI FSCSIBA证券牌照
概述

英属维尔京群岛作为基金管理司法管辖区

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BVI FSC)依据《2010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SIBA)向投资管理及顾问业务颁发牌照。持有BVI牌照的投资管理人可管理在BVI注册的基金,并在相关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向非BVI基金提供服务。

Marensa Advisory为BVI FSC投资管理人牌照申请提供咨询——涵盖牌照要求、合规计划设计及BVI基金管理运营的持续监管支持。

申请BVI投资管理人牌照
服务范围
  • 依据SIBA 2010申请投资管理人牌照
  • 核准管理人或完整投资管理人资格认定
  • 商业计划书及合规计划
  • 反洗钱/反恐融资政策与程序
  • BVI驻地董事/合规官要求
  • BVI FSC申请文件提交及费用支付
  • 核心人员的核准人士申请
  • BVI FSC年度申报及合规证书
主要考量

BVI投资管理人牌照——要点

BVI FSC根据管理资产规模提供两类投资管理人授权。

核准管理人
适用于管理资产规模低于4亿美元(私募基金)或10亿美元(专业投资者基金)的投资管理人。要求较轻、审批较快——通常需4至6周。
完整投资管理人牌照
适用于超出核准管理人门槛或管理公募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须经BVI FSC对商业计划、财务状况及核心人员适当性进行完整的审批程序。
SIBA监管
《2010年证券与投资业务法》(SIBA)是规管BVI投资业务的主要法律。涵盖证券交易、投资管理、投资顾问及基金行政管理。
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
BVI投资管理人须维持符合《反洗钱条例》及FATF标准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政策——包括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申报及员工培训。
驻地要求
BVI FSC持牌实体通常须至少配备一名BVI驻地董事,并根据牌照类型配备驻地合规官或核准管理人。
年度合规
持牌投资管理人须向BVI FSC提交年度申报、缴纳年度牌照费,并保持合规计划的及时更新。
服务流程

我们的工作方式

01
申请前评估
我们评估核准管理人或完整投资管理人牌照哪种更适合您的管理资产规模及基金策略。
02
文件准备
我们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商业计划书、合规计划、反洗钱手册及核心人员资料。
03
BVI FSC申报
我们负责管理BVI FSC申请文件的提交及费用支付。
04
监管沟通
我们在审批期间与BVI FSC进行协调,并回应其提出的查询。
05
持牌后合规
我们建立年度申报流程、合规证书准备机制,并持续维护反洗钱/反恐融资计划。
为何选择Marensa

BVI。受监管。高效。

BVI FSC投资管理人牌照为管理BVI注册基金提供了可信赖的监管基础——其牌照申请流程比许多G20司法管辖区更快捷、成本更低。

Marensa Advisory将BVI FSC牌照咨询作为综合基金管理设置的一部分——将BVI牌照与开曼群岛或BVI基金注册地以及阿联酋或新加坡运营基地相结合。

开始洽谈
SIBA 2010
适用法律
4亿美元
核准管理人门槛
BVI FSC
监管机构
4-6周
审批时间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核准管理人与完整投资管理人牌照有何区别? +

核准管理人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低于4亿美元),要求较轻、审批较快。完整投资管理人牌照适用于规模较大的管理人及公募基金管理人。

BVI投资管理人能否管理非BVI基金? +

BVI持牌投资管理人可向非BVI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须遵守基金所在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牌照要求及适用监管许可。

BVI是否要求投资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实际驻点? +

BVI FSC持牌实体通常须至少配备一名BVI驻地董事。所需实际运营规模取决于牌照类型及经济实质考量。

BVI投资管理人须承担哪些反洗钱义务? +

BVI投资管理人须维持符合BVI《反洗钱条例》的反洗钱/反恐融资计划——包括客户尽职调查、实益拥有人核实、可疑交易申报及年度反洗钱合规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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